我从小就以为自己喜欢陆今白。

    陆今白男生女相,眉眼淡漠如丝,像个脆弱的瓷白娃娃,打小时候起就很是漂亮。加上他与世无争的性格,长大后名利场上走得多了,我就愈发喜欢他。

    江陆两家是世交,我们从小一起长大。我比陆今白年长三岁,还记得我十岁时的生日宴会上,也才刚满七岁的他被陆家的长辈催促着,无辜又害羞的大眼睛不敢看我,咬唇勉强朝我说了一声:“哥哥,生日快乐。”

    这么一句,埋下了我后来心魔的种子。

    餐桌上,陆今白坐在我身边,我发现他像小兔子一样喜欢吃胡萝卜,自己盘子中的吃完以后,却碍于礼貌不敢再麻烦大人们替他加一些,只大眼睛四处溜溜地转。

    趁大人们讲些无所事事的无聊话题,无人注意我们两个小孩,我偷偷将自己盘子中的胡萝卜统统挑给了他。

    陆今白看着我的举动,大眼睛里有些茫然无措。我故意皱着眉,像是被长辈惯坏了的挑食语气强调道:“我不喜欢胡萝卜,你可以帮我吃掉吗?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陆今白怕被大人们发现,轻轻又慢慢地点头,大眼睛藏不住笑意,弯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忘记了吗,要说,”我假装严肃地逐字纠正他,“哥,哥,好。”

    “哥哥,好。”陆今白认真地又重复一遍。

    我没忍住,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。他却忘了要在大人面前保持的教养与礼貌,不管不顾地跳下餐桌,也把我拉下来,带我进厨房,指指水槽,板正地要我洗过手再上桌吃饭。

    我洗着手,他就一直站在边上盯着。

    “陆陆,小呆子。”

    我借着水流声掩盖语气里的紧张与慌乱,第一次亲昵地喊了他“陆陆”。他没有发觉,只专注地观察我的手洗得是否干净。

    后来,我们一起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多。刚开始是我找各种理由去陆家找他,后来他也慢慢地会来江家找我。我去找他总是提前绞尽脑汁编各种理由,而他来找我往往只是一句“想来就来了”。

    我们共同守着“陆今白替江余吃胡萝卜”的秘密,年少单纯,如此简单的小事,便使我们的关系一天天变得更好。

    甚至连陆今白不在身边一起吃饭时,我都特意留出胡萝卜。小时候养成习惯那么简单,一直到我现在长大。如果从前看到胡萝卜就皱眉是在假装,现在的情绪却是真真实实的。

    我好像真的讨厌起吃胡萝卜来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,陆今白正在学钢琴。

    偶尔我去陆家的时候,他总是还没下课。我就坐在琴房外边等他,听他轮流弹贝多芬、肖邦、巴赫和莫扎特的曲子。因为年龄太小,功力不够,而弹得磕磕绊绊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等到陆今白下课,和他从琴房走出来的钢琴老师问过好以后,一转头便看见他探出脑袋,半个身子靠在门上兴奋地朝我招手。

    “哥哥,你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今天新学了《D大调卡农》,钢琴老师说作者是贝……贝……”三个字的名字已经是陆今白的记忆上限。

    “JohannPachelbel。”

    “对,就是他。”陆今白高兴地肯定我,然后端坐在钢琴前,“我弹给你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