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清了清嗓子,继而挺直胸脯,学着李忠的口气道,“哎!可惜这沈知青死活不愿意来政府上班,不然,我一定好好培养,等我退下了,就让他接我的班。”

    众人一听,纷纷惊讶且羡慕地望着沈嘉楠,不停说着恭维的话。

    “沈知青真是前途不可限量。”

    “沈知青不愿意去市里,那是放不下我们这些乡亲,他说过要带我们致富的!”

    “太厉害了!他的文章都上好几次报纸了!”

    沈嘉楠听着他们说的话,表面上一副笑呵呵,感到荣幸的样子,心里却在暗暗吐槽。

    这李忠现在才四十出头,等他退休,自己都多少岁了?到时候还玩个屁?幸好他志不在此,不然就被画大饼了。

    还有刚刚是哪个不要脸的,说他想带大家致富?虽然自己之前是那么说过,但自从发生江红那件事后,他早没那想法了,难道他们心里没点儿数吗?

    不过,他也不会傻得说出来,只是笑着问小陈,有没有其他的信?算着日子,他上次一起寄到文艺社的稿子,也应该发稿费了。

    小陈闻言,举着报纸猛拍了下脑袋,“瞧我,差点儿给忘了。”

    随即把报纸递给眼巴巴候在一旁的赵刚,“这是领导说给你们的。”

    就从邮包里掏出两封信,并着钢笔一起递到沈嘉楠手里,“来,麻烦你签收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谢谢。”

    沈嘉楠伸手接过,见其中一封真是文艺社寄的,便一边签收,一边笑说,“小陈哥,你等我一下,我正好有封信要寄。”

    “行,你去取吧!我等着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沈嘉楠冲他点了下头,便转身冲上山道,没多会儿,就进院拿着写好的稿子下来,贴上邮票,随即交给对方,“麻烦你了小陈哥。”

    “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小陈看了眼上面的地址,见又是海市的文艺社,笑着问了一句,“你这又写普法课的稿子了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沈嘉楠扫了眼竖耳倾听地大队群众,脸上笑意淡了几分,“是我写的小说,已经投过好几期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———我知道了!”

    小陈恍然大悟,“是和《热血奋斗在七零》那篇一样的是不是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沈嘉楠腼腆一笑,“是武侠小说,叫《仗剑天涯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