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格推测出下一个被袭击的村庄应该是牧野村,距离南风城并不算很远,用不了多长时间,行凶者就可能会袭击南风城了。
洛兰用过午餐之后,安伯公爵的军团已经集结完毕了,只等洛兰和他们一同出发了。
现在从南风城出发去往牧野村,最快也要明天正午才能够到达牧野村,他们有机会赶在行凶者之前到达牧野村。如果路上耽搁了,可能就来不及了。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浪费,军团集结完毕安伯公爵就专门派人来到花园宅邸通知洛兰,随时可以出发。
洛兰当然知道时间紧迫,他也不是分不清主次、没有分寸的人。更何况洛兰自己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,明天一早格伦就会带着家人一起离开南风城,去往图森堡。
洛兰已经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了。
对于洛兰那个人,洛兰还是很满意的。虽然格伦有些内向和自卑,但是他的能力确是数一数二的。而且做起事来非常实在,不会耍小心思,完全可以房子的把冯瑞斯部族的训练交给他。
最重要的一点,格伦的嘴一直很严。他从来也不会胡言乱语,说一些有的没的去造谣。或者说他连话都很少说,和很多人见面都只是打个招呼。因为他实在是太内向了,不擅长寒暄和交流。
而这一点也是洛兰比较满意的。
冯瑞斯部族毕竟是洛兰的私兵,而且尽管却去了百年的时间,可是冯瑞斯部族的传说还是在大陆上流传。只要格伦稍微有点智商,就一定会察觉冯瑞斯部族的特殊能力,那是藏不住的。
就像是习惯性地小动作,他们自己根本察觉不到自己的小动作,因为那都是他们下意识的行为,可是在别人的眼中,却是非常醒目的。
而格伦不擅长交流的性格正好能够替洛兰保守住这个秘密。
格伦很实在,他只会尽力完成洛兰交给他的任务。对于其他的事情,他一定不会到处去乱说,除非得到洛兰的应允。
比起那些社交广泛、成天和这个称兄道弟和那个谈天说地、每天到晚都有说不完的话的人,格伦更加安全可靠。
洛兰随行戴上了斯羽和霍格,御林铁卫一个都没有带。凭借洛兰现在的实力,他根本就不需要侍卫保护。更何况如果有人想要对洛兰图谋不轨,那么能伤到他的人,就算带再多的侍卫也于事无补。如果能被侍卫拦住的刺杀者,也根本就不可能碰得到洛兰。
所以带侍卫对洛兰来说已经是多此一举的事情了,不仅起不到任何的保护作用,还会让洛兰束手束脚。
洛兰的实力需要隐藏,如果带着侍卫的话,就要时刻提防着自己的侍卫,以免自己的真正实力曝光。
三人骑着战马行驶在南风城狭窄的街道上,路上的行人都自觉地给他们让道。洛兰在南风城也算是出名了,基本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上到八十多岁风烛残年的老朽,下到四五六岁活泼开朗的孩子,所有人都听闻过洛兰的事迹。就算是没有亲眼见过洛兰的模样,一看到那一头银白色的齐
肩长发和一双暗红色的瞳孔,也就都知道是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洛兰了。
斯羽和霍格全部都穿着盔甲,即便是厚重的报价也无法掩盖斯羽的美丽,反而给她增添了几分英气,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。
男人们都被斯羽的美丽吸引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斯羽看,眼珠子瞪得老大,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霍格的盔甲相比斯羽要简单朴素得多,在洛兰盔甲的后腰,挂着他从不离身的皮包。皮包里装着两本书,一本是霍格从小就一直带在身边的皮革笔记本,另一本就是洛兰送给他的黄金书。
洛兰就是在众人地簇拥下来到了约定的南城门,安伯公爵已经在那里等他了,身后跟着三百名全副武装、列队整齐的南风铁骑。
“安伯公爵这是要御驾亲征吗?”
洛兰看到安伯公爵的时候倒是有些意外,按理说这种小事完全不用安伯公爵亲自上阵的。毕竟安伯公爵还有南风城需要管理,他应该留守南风城,防止可能发生的一切危机。
洛兰用过午餐之后,安伯公爵的军团已经集结完毕了,只等洛兰和他们一同出发了。
现在从南风城出发去往牧野村,最快也要明天正午才能够到达牧野村,他们有机会赶在行凶者之前到达牧野村。如果路上耽搁了,可能就来不及了。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浪费,军团集结完毕安伯公爵就专门派人来到花园宅邸通知洛兰,随时可以出发。
洛兰当然知道时间紧迫,他也不是分不清主次、没有分寸的人。更何况洛兰自己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,明天一早格伦就会带着家人一起离开南风城,去往图森堡。
洛兰已经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了。
对于洛兰那个人,洛兰还是很满意的。虽然格伦有些内向和自卑,但是他的能力确是数一数二的。而且做起事来非常实在,不会耍小心思,完全可以房子的把冯瑞斯部族的训练交给他。
最重要的一点,格伦的嘴一直很严。他从来也不会胡言乱语,说一些有的没的去造谣。或者说他连话都很少说,和很多人见面都只是打个招呼。因为他实在是太内向了,不擅长寒暄和交流。
而这一点也是洛兰比较满意的。
冯瑞斯部族毕竟是洛兰的私兵,而且尽管却去了百年的时间,可是冯瑞斯部族的传说还是在大陆上流传。只要格伦稍微有点智商,就一定会察觉冯瑞斯部族的特殊能力,那是藏不住的。
就像是习惯性地小动作,他们自己根本察觉不到自己的小动作,因为那都是他们下意识的行为,可是在别人的眼中,却是非常醒目的。
而格伦不擅长交流的性格正好能够替洛兰保守住这个秘密。
格伦很实在,他只会尽力完成洛兰交给他的任务。对于其他的事情,他一定不会到处去乱说,除非得到洛兰的应允。
比起那些社交广泛、成天和这个称兄道弟和那个谈天说地、每天到晚都有说不完的话的人,格伦更加安全可靠。
洛兰随行戴上了斯羽和霍格,御林铁卫一个都没有带。凭借洛兰现在的实力,他根本就不需要侍卫保护。更何况如果有人想要对洛兰图谋不轨,那么能伤到他的人,就算带再多的侍卫也于事无补。如果能被侍卫拦住的刺杀者,也根本就不可能碰得到洛兰。
所以带侍卫对洛兰来说已经是多此一举的事情了,不仅起不到任何的保护作用,还会让洛兰束手束脚。
洛兰的实力需要隐藏,如果带着侍卫的话,就要时刻提防着自己的侍卫,以免自己的真正实力曝光。
三人骑着战马行驶在南风城狭窄的街道上,路上的行人都自觉地给他们让道。洛兰在南风城也算是出名了,基本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上到八十多岁风烛残年的老朽,下到四五六岁活泼开朗的孩子,所有人都听闻过洛兰的事迹。就算是没有亲眼见过洛兰的模样,一看到那一头银白色的齐
肩长发和一双暗红色的瞳孔,也就都知道是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洛兰了。
斯羽和霍格全部都穿着盔甲,即便是厚重的报价也无法掩盖斯羽的美丽,反而给她增添了几分英气,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。
男人们都被斯羽的美丽吸引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斯羽看,眼珠子瞪得老大,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霍格的盔甲相比斯羽要简单朴素得多,在洛兰盔甲的后腰,挂着他从不离身的皮包。皮包里装着两本书,一本是霍格从小就一直带在身边的皮革笔记本,另一本就是洛兰送给他的黄金书。
洛兰就是在众人地簇拥下来到了约定的南城门,安伯公爵已经在那里等他了,身后跟着三百名全副武装、列队整齐的南风铁骑。
“安伯公爵这是要御驾亲征吗?”
洛兰看到安伯公爵的时候倒是有些意外,按理说这种小事完全不用安伯公爵亲自上阵的。毕竟安伯公爵还有南风城需要管理,他应该留守南风城,防止可能发生的一切危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