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帝万岁(60)(1/2)
点石成金不是什么高深的法术,只是弹药的数量摆在那里,不可能一蹴而就,耗费了顾明棠不少时间。等她从林中出来,就看见祝三小姐双目含泪,手中拧着帕子,头上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白霜。
“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?”顾明棠看了眼天色,失笑道,“怎么就怕成这样。”
祝小姐听得俏脸微白,固执着不肯后退,哆嗦着问道,“你……你是人是鬼?”
顾明棠这才想起,她的初级易容术效果还没过,分明只在眉眼和轮廓上添了几笔,却活像是变了个人。
她笑着摇摇头,将脸上的妆饰抹去,这才见祝三猛地松了口气,“总算是回来了,巡逻的来了几波人,我真怕你们迎头撞上。”
“真要是撞上了,还不知是谁输谁嬴呢。”顾明棠笑道,“走吧,该做的事做完了,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。”
这本是一句玩笑话,却叫祝三脚步一顿,“我还是头一次听你说听天由命这样的丧气话,像你这样的女中豪杰,不该说我命由我不由天之类的话吗?”
祝三小姐是个难得的聪明人,否则也不会当断则断,在察觉方晟绝非良配之后高调退婚,断尾求生。四书女戒她读过,巷子里的怪谈杂论她也读,正因如此,对于天生反骨被文人批判的顾明棠,她心中的好奇和敬佩远远大于排斥。
早在真正见面之前,她就曾经听说过顾明棠的事迹:镇山匪,劫粮仓,声东击西,扛起驱逐外敌的大旗,在雪灾之中救下莫兰城,此后更是一统漠北,选贤举能,救了何止千万人。桩桩件件都是男人都做不到的大事,可在那些无能的男人口中,却成了悖逆之徒,被他们用笔杆子讨伐,将她冠以罪恶之名。
他们瞧不起女人,可在内忧外患之下力挽狂澜,救下大燕子民,也救下千千万万个读书人的,正是一个他们瞧不起的女人。
祝三难免生出几分探究之心,这样一个与人斗、与天争的奇女子,也会说出“听天由命”的话?
顾明棠似乎回想起什么,对她微微一笑。
“的确,我从前相信,人有逆天之时,天无绝人之路,但是人活得久了就会明白,命运有时候是不饶人的。”顾明棠目光沉静,语气也是平静的,听不出太多沉重的仇恨和复杂,“尽人事,听天命,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也对得起天下苍生,这就足够了。”
“人活得久了……?”祝三喃喃地重复着她的话,看着面容稍显稚嫩的少女,“原来十八岁的人生这么复杂吗?”
顾明棠愣住,显然被这句话噎了一下。
加上之前的一世,她前前后后活了几百年,外表再怎么年轻,心也早已千锤百炼,早就忘记了十八岁的顾明棠是什么样子,想来不会比如今的顾明棠更通透洒脱,更明亮耀眼。
“都说山中无岁月,”顾明棠哼笑一声,半真半假道,“进山里走了一遭,说不定过了多少年,你以为你看到的是十八岁的顾明棠,内里早就成了一百零八岁的钮钴禄明棠,这也是有可能的,不是吗?”
祝小姐若有所思,“依你所说,等我们从山里出去,方晟岂不是死得渣都不剩了?”
顾明棠诚恳道,“那你可以挖他的墓,扬他的灰,让他子孙后代都明白得罪女人的代价。”
祝小姐幽幽叹息道,“真好,方晟若是知道有这么多女人惦记他,只怕死不瞑目呢。”
说到“死不瞑目”四个字,祝小姐神情凝重,咬牙切齿,与平日里知书达理的贵女形象大相径庭。
上京祝氏是钟鸣鼎食之家,虽然在权贵之中显不出什么,但在文人之中声望极高,这种人家养出的女儿大多声名极佳,一举一动仿佛被尺子量过,挑不出一点毛病,就连婚姻也是不由自主,而是以家族利益为重。
当初祝三与方晟议婚,上京城中便流言四起,世家的确有榜下捉婿的前例,但捉的大多是学富五车、前途无量的寒门子弟,方晟才华平平,样貌也不够出众,又没有同乡和父母帮衬,即便是在寒门子弟之中也算不上出挑,要配祝家的嫡出小姐还不够格。
方晟是祝小姐一眼看中的人,即便是顶着外头的流言也要与家中抗争,如今回想起来简直像是猪油蒙了心,她当初怎么会看中这样一个狼子野心之辈,不仅连累家中名声受损,还险些害得自己丢了性命!
“我真傻,真的。”祝三眼圈泛红,低声斥骂道,“我单知道那话本子里写的贼眉鼠眼之辈是奸恶之人,却没料到像方晟这样衣冠楚楚的也不是好东西!”
“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?”顾明棠看了眼天色,失笑道,“怎么就怕成这样。”
祝小姐听得俏脸微白,固执着不肯后退,哆嗦着问道,“你……你是人是鬼?”
顾明棠这才想起,她的初级易容术效果还没过,分明只在眉眼和轮廓上添了几笔,却活像是变了个人。
她笑着摇摇头,将脸上的妆饰抹去,这才见祝三猛地松了口气,“总算是回来了,巡逻的来了几波人,我真怕你们迎头撞上。”
“真要是撞上了,还不知是谁输谁嬴呢。”顾明棠笑道,“走吧,该做的事做完了,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。”
这本是一句玩笑话,却叫祝三脚步一顿,“我还是头一次听你说听天由命这样的丧气话,像你这样的女中豪杰,不该说我命由我不由天之类的话吗?”
祝三小姐是个难得的聪明人,否则也不会当断则断,在察觉方晟绝非良配之后高调退婚,断尾求生。四书女戒她读过,巷子里的怪谈杂论她也读,正因如此,对于天生反骨被文人批判的顾明棠,她心中的好奇和敬佩远远大于排斥。
早在真正见面之前,她就曾经听说过顾明棠的事迹:镇山匪,劫粮仓,声东击西,扛起驱逐外敌的大旗,在雪灾之中救下莫兰城,此后更是一统漠北,选贤举能,救了何止千万人。桩桩件件都是男人都做不到的大事,可在那些无能的男人口中,却成了悖逆之徒,被他们用笔杆子讨伐,将她冠以罪恶之名。
他们瞧不起女人,可在内忧外患之下力挽狂澜,救下大燕子民,也救下千千万万个读书人的,正是一个他们瞧不起的女人。
祝三难免生出几分探究之心,这样一个与人斗、与天争的奇女子,也会说出“听天由命”的话?
顾明棠似乎回想起什么,对她微微一笑。
“的确,我从前相信,人有逆天之时,天无绝人之路,但是人活得久了就会明白,命运有时候是不饶人的。”顾明棠目光沉静,语气也是平静的,听不出太多沉重的仇恨和复杂,“尽人事,听天命,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也对得起天下苍生,这就足够了。”
“人活得久了……?”祝三喃喃地重复着她的话,看着面容稍显稚嫩的少女,“原来十八岁的人生这么复杂吗?”
顾明棠愣住,显然被这句话噎了一下。
加上之前的一世,她前前后后活了几百年,外表再怎么年轻,心也早已千锤百炼,早就忘记了十八岁的顾明棠是什么样子,想来不会比如今的顾明棠更通透洒脱,更明亮耀眼。
“都说山中无岁月,”顾明棠哼笑一声,半真半假道,“进山里走了一遭,说不定过了多少年,你以为你看到的是十八岁的顾明棠,内里早就成了一百零八岁的钮钴禄明棠,这也是有可能的,不是吗?”
祝小姐若有所思,“依你所说,等我们从山里出去,方晟岂不是死得渣都不剩了?”
顾明棠诚恳道,“那你可以挖他的墓,扬他的灰,让他子孙后代都明白得罪女人的代价。”
祝小姐幽幽叹息道,“真好,方晟若是知道有这么多女人惦记他,只怕死不瞑目呢。”
说到“死不瞑目”四个字,祝小姐神情凝重,咬牙切齿,与平日里知书达理的贵女形象大相径庭。
上京祝氏是钟鸣鼎食之家,虽然在权贵之中显不出什么,但在文人之中声望极高,这种人家养出的女儿大多声名极佳,一举一动仿佛被尺子量过,挑不出一点毛病,就连婚姻也是不由自主,而是以家族利益为重。
当初祝三与方晟议婚,上京城中便流言四起,世家的确有榜下捉婿的前例,但捉的大多是学富五车、前途无量的寒门子弟,方晟才华平平,样貌也不够出众,又没有同乡和父母帮衬,即便是在寒门子弟之中也算不上出挑,要配祝家的嫡出小姐还不够格。
方晟是祝小姐一眼看中的人,即便是顶着外头的流言也要与家中抗争,如今回想起来简直像是猪油蒙了心,她当初怎么会看中这样一个狼子野心之辈,不仅连累家中名声受损,还险些害得自己丢了性命!
“我真傻,真的。”祝三眼圈泛红,低声斥骂道,“我单知道那话本子里写的贼眉鼠眼之辈是奸恶之人,却没料到像方晟这样衣冠楚楚的也不是好东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