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绕的巡回演唱会的场次已经订好了,他要了所有场次的里最好的位置,特意换上了一身看上去比较休闲舒服的衣服,准备亲自充当快递员。

    万明捧着一堆剧本进了慕绕的办公室,觉得他的眼睛可能出现了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眼前这个穿着铅笔裤,白衬衫的男人,“你什么时候换风格了?”

    慕绕单手插着口袋,问道,“感觉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有大学校草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万明如实回答,慕绕混血的五官实在是太抢眼,各种风格都驾驭的了。

    慕绕很满意。

    “就是——”万明看着心情明显不错的老板,说话也不那么顾忌。

    “就是什么?”

    慕绕认真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点装嫩。”

    万明琢磨了好久,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儿。

    得到的是慕绕刀子似的的目光袭击,“什么叫装嫩?

    我很老吗?”

    万明惊觉自己踩到了老虎尾巴,立刻笑着解释,“不老,不老,一点儿都不老,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呢,况且你才三十岁,风华正茂呢。

    就你这一身,也就二十出头吧。”

    慕绕满意了,唇角难得上扬。

    万明见老板的情绪好了一点,小心翼翼的追问,“今天貌似没有通告,您这是有什么其他安排?”

    慕绕对着镜子,拨弄了几下发丝,“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我亲自完成。”

    大老板亲自出马,难道是工作室有什么大动作?

    万明惊喜万分,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

    慕绕转过身来,认真问道,“我真一身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很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已经帮了最大的忙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慕绕拿起车钥匙,穿了一件后风衣,出门。